服飾與裝扮

一、織布機旁的婦女

  臺灣原住民在較早的時期,曾穿著用樹皮製作的衣服,不過到了二十世紀初期,他們的布料主要依賴麻布與獸皮,至於棉、毛線則是從漢人交易而來。

  苧麻是各地原住民主要的衣服原料,從種植、採收、剝皮、曬乾、紡紗、絡紗、煮線、整理經線到織成方布等步驟,過程非常繁瑣,亦相當耗費時間、人力。原住民製成麻線後,使用天然的植物或礦物染料,將麻線染成紅、黑、黃等顏色,再利用自製的織布機織布,學者稱這種織布機為「水平背帶織布機」,通行於東南亞一帶。

  織布機最顯著的器形,是一木筒狀的木箱,寬約一百公分,通常使用樹幹鑿空而成,織布時,織布者利用腳踏木箱及腰部的木夾撐開經線。由於人體的限制,這種織布機製造的布,其長度、寬度固定。布織成後,原住民使用簡單的縫製技術,將布製成上衣、裙、披肩等衣服式樣。

  織布以泰雅族最為盛行,女子從小即參與剝麻、紡紗等工作,通常在十六、七歲時已能自行織布,女性如果織布技術精湛,往往能得到族人的讚賞。除了布料外,居住山區的原住民如鄒族、布農族,亦裁製獸皮為衣,獸皮得自於鹿、羊、羌、豹、熊等動物,原住民獵得動物後,須經剝皮、張皮、括皮及揉皮的過程,有些族群還會將動物的頭蓋骨製成帽子。

  本類圖片有二十二張,前三張是原住民紡線、整經線的圖片,第四張是製作背袋的情景,再來十六張是織布的過程,主要為泰雅族婦女工作的情形,最後兩張是原住民縫紉的圖片。

二、日常生活的服裝

  臺灣原住民的服飾有著各自的族群特色,也有一些共同點。原住民的服飾大致可分為日常與儀式穿著兩類。平常在家、農耕、打獵就穿著日常服裝,有節慶時則盛裝打扮。服飾又可分為衣服與飾品兩類。原住民衣服的種類,主要有長衣、短衣、裙、後敞褲、帽、胸兜、套袖、護腿布、方布披肩等。

  原住民的男子有時赤裸上身,下半身用布條圍繞腰部,打結垂於下部,或者用一片布遮蔽下部,有些則穿漢人式樣的褲子,一般是赤腳活動。頭頂可以戴帽子,如泰雅族男子戴藤編的帽子,或鄒族人戴皮製的帽子,或者用長條棉布裹頭,纏裹頭巾的習慣應是受漢人影響。原住民上半身亦穿方布做成的衣服,這種上衣有長、有短、有袖或無袖,臺灣北部的原住民的上衣一般無領、無扣,在胸前敞開,他們習慣在胸前戴一胸兜,用一塊方形布,斜折,繫於頸間,斜折處垂在胸前,可以用來放雜細物品,在上衣之外,另有方布披肩。鄒族、布農族男子擅長鞣皮技術,利用皮革製成各種式樣的衣物,如皮帽、皮衣、皮褲、皮鞋、套袖等。

  至於原住民女子的衣著亦與男子相仿,部份地區的女子有赤裸上身的習慣,下半部則用方布圍成裙。除赤裸上身外,亦用方布製成長短不等的上衣;另外,在二十世紀初期日本人拍攝的照片中,很多原住民女子也已穿上漢人式樣的衣服,如泰雅族婦女,在漢人樣式的衣服之外,披上傳統的方布披肩。至於頭部多半仍用深色棉布包裹,雙臂或穿上套袖,腿布則綁上護腿布。

  除衣服外,臺灣各地原住民,不分男女,身上均習慣佩帶裝飾物,如頭飾、耳飾、頸飾、胸飾、臂飾、手飾、腿飾等,這些飾品多以貝片、貝珠、獸牙、獸骨、玻璃珠、琉璃珠、金屬(如金、銀、銅)、各類絲線、竹材等製成。臺灣原住民各族的服飾會受相鄰族群的影響,如北部泰雅族與賽夏族的服飾頗為接近;布農族分布的範圍較廣,在高雄一帶,其服飾受排灣族的影響;而南部臺灣的排灣、魯凱及卑南等族的服飾文化也相當類似。

  本類圖片有二十六張,依族別排列,先後有泰雅、賽夏、邵、鄒、布農、排灣、阿美及達悟等族。

三、儀式與階級表徵的裝扮

  原住民的服裝,除了日常穿著之外,另有一些服飾完全與禦寒、蔽體等生理功能無關,而是一種社會階級、特殊事功的表徵或儀式典禮的穿著。

  泰雅族有種無袖短上衣,縫有白色紐扣、貝片,只有頭目或者曾獵取首級的勇士才能穿著,又如排灣族、魯凱族屬於嚴格的階級社會,只有貴族、頭目才能穿著某些衣物或繡上某些紋樣,如穿豹皮衣、戴琉璃珠等。所以,這些服飾都是階級性的穿著。
對一般人而言,參與儀式、慶典時,亦有儀式性的衣服,必須盛裝打扮。

  原住民儀式性的服飾基本上仍是從平常服飾變化而來,如達悟族男子平常穿一短背心,下繫丁字布帶,有祭典時,則增加各種飾品,如頭目會戴上銀盔、胸掛銀片,女子則戴木製八角形禮帽或椰鬚帽。排灣族頭目平常穿著對襟的長袖短上衣,下著單片裙,盛裝時,則加上一件雲豹皮製的無袖長上衣。鄒族男子平常戴皮帽,盛裝打扮時,則在帽上加上數根鷹、雉等鳥類的羽毛。

  盛裝的服飾比平常服裝更繁複、豪華、誇張,加上更多、更貴重的飾品,如臺灣南部排灣、魯凱、卑南各族男女的頭冠、額飾,使用植物花葉、金屬片、金屬鈴、琉璃珠、獸牙、鳥羽等,裝飾的極其精巧、華麗。泰雅族有種綴滿珠子的衣、裙,這種珠衣、珠裙非常貴重,每件使用的貝珠可達數萬顆,單件珠衣的重量有兩、三公斤,泰雅族人拿來當做聘禮或交易的媒介。

  本類照片有三十張,依族別排列,分別有泰雅、賽夏、排灣、卑南、阿美及達悟等族。

四、紋面、穿耳及拔牙

  臺灣原住民使用很多的飾品如獸牙、珠串、銅鈴來裝扮自己,同時,又有一種裝飾習慣──對身體的「毀飾」來表達美感、榮耀等文化意涵,毀飾的形式主要有紋身、拔牙及穿耳等。紋身可以說是最受外人注目的習俗,十七世紀末的文獻《裨海紀遊》即載:「斗尾岸番……既盡文身,復盡紋面,窮奇極怪,狀同魔鬼。」這斗尾岸番可能是指泰雅族人,女子亦紋身,故謂「番女繞唇吻皆刺之。」,臺灣的泰雅、賽夏、排灣、魯凱、鄒及卑南等六族有紋身的習俗,刺紋的部位幾乎包含全身上下,不過,只有泰雅族與賽夏族在臉部施紋。

  紋身不僅是為了求美觀,還有識別身份的意義,如泰雅族男性青年要參加過獵首的行動,女子要能織出一片布,才能紋面,也象徵已經成年,可以結婚。而不同社群的施紋方式亦可作為社群間的識別依據。紋面有專門的人來施作,通常是女性,世代傳襲此一技術,紋面後,受紋者的父母會贈與酒、牲畜、鍋鼎等物,作為酬勞。紋身通常在冬天舉行,一方面,天氣冷,傷口不易化膿,二方面,農閒時期,家人可以看護。以泰雅族為例,紋面時,紋面師使用木棒,棒上釘有金屬針六支或更多,將木棒按於施紋處,用木槌輕敲,皮膚受紋處即滲血,紋面師將流出的血拭去,抺上黑色鍋灰。紋面的成敗,以色澤是否濃亮為準,墨色鮮明,會被認為是美女,若認為色澤不佳,會進行第二次、第三次的施紋。

  日本亦有紋身的風俗,但在十九世紀日本政府開始禁止人民紋身,佔領臺灣後,臺灣總督府在1913年下令禁止「北蕃刺墨」,北蕃指的是泰雅族。日本人認為泰雅族紋面的習俗與出草有關連,因為男性獵得人首才可紋面,於是日本在征服原住民部落的同時,也沒收紋面工具,逐步禁止紋面、出草等習俗,另一方面則推動原住民兒童教育,希望從思想層面根絕此一傳統。泰雅族紋面的習俗大概在1940年代逐漸滅絕,甚至早在1910年代,已有人施行外科手術去除紋面的例子。

  臺灣原住民又有穿耳的習俗,《裨海紀遊》載:「男子競尚大耳,於成童時,向耳垂間各穿一孔,用篠竹貫之,日以加大,有大如盤,至於垂肩撞胸者。」亦即原住民在兒童時期即穿耳,用竹棒貫穿,以大耳為美。泰雅、布農及鄒族另有拔齒的習慣,男女在某個年歲時,拔去左右門牙或犬齒,這種習俗同樣具有美觀、部族判別及成人等象徵。

  本類圖片共有十五張圖片,前三張記載紋面過程,接著有十一張為紋面、穿耳的泰雅族男女,最後一張是拔牙的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