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的日常生活

一、變動中的農業耕作

  原住民傳統的生產活動,主要是農耕與狩獵。農耕的方式採取粗放輪耕、燒墾,作物有粟、陸稻、蕃薯、芋頭、及玉米。粟,又稱小米,在各種作物中,原住民種植小米的歷史最悠久,除平常食用外,亦拿來釀酒,由於小米被認為是傳統而神聖的作物,從整地、種植,一直到收割、入倉,各族都有一些禁忌與儀式,如阿美族、達悟族鄒族布農族、泰雅族等均有與小米有關的播種祭、收割祭之類的祭祀儀式。

  臺灣的原住民亦種植稻米,不過稻米的品種、種稻方法及貯藏方式均與漢人不同。漢人習種的是水稻,農人要先育苗,再插秧,稻米長成後則經打穀的過程,貯存稻穀。原住民種植的是陸稻,耕種時,直接播撒稻種於田,不施肥,收割稻穀的時候,割取稻穗,捆綁成束後曬乾,貯藏在穀倉,等到食用時,再取出稻穗,舂捣成米。清代文獻《臺海使槎錄》描寫平埔地區的原住民:「每歲種植,只供一年自食,不交易,價雖數倍,不售也」,即農業生產是以自給自足為主。

  日本人佔領臺灣以後,希望原住民放棄原先的生活方式,如燒墾、狩獵等生產活動,教導原住民改種植水稻,一方面這是對統治者有利的生產活動,臺灣總督府可以徵收稻米,另一方面,定耕農作使得原住民難以移動,方便日本人管理。

  本類圖片共有十六張,大致分為三類,排列在前的是傳統農事耕作的圖片,有六張,其次是原住民學習、種植水稻的圖片,有七張,最後三張是原住民農產品的圖片。

二、清晨的搗米時刻

  原住民將稻穗收割後,經過曝曬,便收藏在穀倉中。每天清晨要煮食時,再取出所需的稻穗,舂杵去殼。所以,臺灣各地原住民均有杵、臼等舂米工具。這些舂米器具多為木製,各族的器形不大一樣,如泰雅族的木臼,口淺、腰細,與其他各族較為不同,鄒族、邵族的木臼外形幾呈直筒狀。舂米的杵多為木製,長度約八十公分,杵的中段較為細小,方便手執,杵的器形,各族亦有不同。

  本類圖片有二十三張,按族排列,泰雅族的圖片最多,有十一張,其餘依序有邵族、鄒族、排灣族及阿美族人搗米的圖片。

三、製陶與汲水

  原住民聚落常選擇在臨溪的山坡地,但不會離溪水太近,以免遭遇水災;每天生活所需的水,靠人到溪邊汲取、搬運。汲水使用的器具有陶壺、竹筒、葫蘆、椰殼等。平原地區的原住民如阿美族婦女使用陶器盛水,他們用頭頂著陶壺,運水回家。

  在臺灣的考古遺址中經常可以發現各式各樣的陶器,但是泰雅族、賽夏族似乎沒有製陶工藝,其餘各族製陶技術則多失傳,到了二十世紀初期,只有阿美族與達悟族仍持續地製作陶器。阿美族的陶器係由女性負責製作,製陶的過程,首先是採泥、捣泥,再揀去泥中雜物,然後捏塑器形,此時使用托盤作為底座,用木製的陶拍修整器形。等到粗坯完成後,放置在室內四、五天,等待陰乾。原住民並不造窯,而是在室外空曠處,以樹枝、乾草焚燒陶器。達悟族亦製陶,是由男性製作。陶器不僅可以用來盛水,亦可貯物、煮食等,也可以拿來與其他族群交易物品。

  本類圖片共有十張,有六張是阿美族婦人製造陶器、用陶器運水的圖片。

  居住在山區的原住民普遍使用竹筒汲水,他們在溪流中堆積石頭,築成蓄水池,然後用瓢、半截的椰殼或短竹筒取水。汲水的竹筒係用粗麻竹製作而成,盛水的竹筒長約一公尺,原住民將竹筒中的竹節打通,僅保留底部竹節,竹筒外加繩索,方便提取。盛水的竹筒帶回家後,放置在屋內角落,竹筒內的水經過沈澱,即可使用。除了用人力運水外,有些部落使用竹管引水到聚落內的水池。

  由於臺灣山溪多涓滴細流,加上山徑崎嶇,使用竹筒汲水、運水有其便利性,不僅原住民使用此一方式,甚至日本佔領臺灣以後,在山區駐守的「討伐隊」、「蕃界警備員」等亦採用這種取水方式,不過幫日本人運水的,當然還是原住民。本類有四張使用竹筒、竹管運水的圖片。

四、用手與匙吃飯

  原住民的主食以小米、稻米為主,另有芋頭、蕃薯等。

  他們通常很早起床,起床後即升火,準備炊食。十七世紀末的文獻《裨海紀遊》記載原住民用餐的情形:「地產五穀,番人惟食稻、黍與稷,都不食麥。其饔飧不宿舂,曉起待炊而舂;既熟,聚家人手摶食之。」,他們起火的方式有攢木取火,或以鐵擊打礈石,晚近才使用火柴,這些火柴是與漢人交易所得。原住民爐灶的構造很簡單,使用三根支柱,或石製、木製、陶製等,炊具則是使用陶器或與漢人交易來的鐵鍋,架於支柱上,然後將捣舂過的粟米、野菜放入。

  吃飯時,一家人圍著鍋子,用手或木匙取食,《臺海使槎錄》記載南部平埔族群吃飯的情形:「不用箸,以手攫取。近亦用粗椀……竈支三木,泥以上,或用石甃,……飲食宴會,蹲踞而食。」意思是原住民用餐時並不使用筷子、刀叉,而是蹲在鍋子旁邊,用手從鍋子抓取食物,或是用匙舀取。

  匙的材質有三種,達悟族使用椰子殼製匙,泰雅族使用竹匙,木匙則見於臺灣南部的原住民族群。

  本類圖片有十八張,第一張是原住民鑽木取火的情景,是相當珍貴的圖像,第二張是原住民在野地烤芋頭;其餘十六張均是用餐的圖片,按族別排列,先後有泰雅族、布農族及排灣族。

五、傳達情意的音樂演奏

  原住民的樂器主要有口簧琴、弓琴、口笛及鼻笛等。

  口簧琴是將長條形竹片削薄、穿孔,鑲入黃銅製或竹製簧片,簧片的一端固定在琴身,另一端懸空。琴身繫上細繩,演奏時,拉扯細繩,觸動簧片,發出乒乒的聲響。弓琴亦是常見的樂器,清代文獻《臺海使槎錄》記載屏東平原原住民使用弓琴的情形:「女及笄構屋獨居,番童有意者彈嘴琴逗之。琴削竹為弓,長尺餘,以絲線為絃……齩其背,爪其絃,自成一音,名曰突肉。意合,女出而招之同居,曰牽手。」弓琴演奏時,係將弦的上端頂住嘴,左手握住另一端,以手指壓住弓弦,控制聲調,再用右手指彈撥琴弦。

  原住民的笛子通常為竹製,分為口吹與鼻吹兩種,也有單管與雙管之別。口笛又可分為縱吹與橫吹,縱吹的口笛普遍見於各地原住民,阿美、卑南及鄒族另有橫吹的口笛。在泰雅族的傳統中,只有頭目或有勢力的人在與獵首有關的儀式中,才能吹口笛。
對現代人來講,用鼻孔吹笛子是很新鮮的事物,在傳統的排灣族部落,只有頭目家的男子才能吹奏鼻笛,而頭目過逝時,也會吹奏鼻笛表達哀思。

  臺灣中部原住民有一種很特殊的樂器,即日月潭邵族的杵棒。邵族人演奏杵樂時,使用的樂器有木杵與竹筒,每次使用的木杵大約有七、八支,另需三支長短不等的竹筒,演奏時,長短、輕重不同的木杵輪流撞擊石塊,應和著竹筒的敲擊聲。傳統的邵族祭典,只有女性才能參與擊杵。

  本類圖片有十七張,圖片內容可以分為三部份,分別是弓琴、口簧琴的演奏及邵族的杵樂。

六、飲酒與舞蹈

  根據二十世紀初期日本人的調查,當時臺灣的原住民喜好飲酒與吸煙。酒與煙草都是原住民自釀、自種。

  原住民的酒是使用小米或稻米釀造,他們先用杵臼將浸泡過水的小米捣碎,傳統的製酒法是用口去嚼米糊,再吐到竹筒或大甕中,將其餘米糊置入,封蓋,大約經過一星期左右,就發酵成小米酒。清代文獻《臺海使槎錄》有兩段文字描述兩段原住民的飲酒習俗,一是:「飲酒不醉,興酣則起而歌、而舞。舞無錦繡被體,或著短衣、或袒胸背,跳躍盤旋,如兒戲狀;歌無常曲,就見在景作曼聲,一人歌,群拍手而和。」亦即飲酒之時,還伴隨著唱歌、舞蹈。

  另一風俗是「酒以味酸為醇。漢人至,則酌以待;歡甚,出番婦侑酒,或六七人、十餘人,各酌滿椀以進。客逐椀皆飲,眾婦歡然而退,儻前進者飲,後進者辭,遂分榮辱矣。客惟盡辭不飲為善。」換言之,原住民敬酒時,如對方不喝,可能會有得罪人之虞,清代漢人記下此類與原住民飲酒的經驗,大概是這些風俗會讓人印象深刻。

  臺灣原住民有一種共飲的習慣,即兩人共飲一杯酒,一人用左手,另一人用右手執杯。臺灣南部的原住民族群,特別是排灣族,有一種木製菱形連杯,精雕細琢,只有貴族才能使用。在祭祀、出草成功、婚姻、新居落成等場合,原住民均會飲酒、舞蹈,此時原住民盛裝打扮,如阿美族的豐年祭之類的慶典,最容易吸引外人的注意。

  本類圖片有二十七張,其中飲酒圖片九張,大部份是兩人共飲的照片。其餘十八張是各族舞蹈的圖片,如泰雅族、鄒族、排灣族及阿美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