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相關報導與史料探討老照片「東門市場創立五十週年紀念」中的「推銷國貨,挽回權利」文字之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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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灣記憶展覽」網站的「臺灣老照片圖集」中,展出國家圖書館典藏、收錄於《影饗》一書中的老照片「東門市場創立五十週年紀念」(1950年,李中霖贈藏)(國家圖書館網站:《臺灣記憶展覽》臺灣老照片\影饗\庶民生活\東門市場創立五十週年紀念;https://tme.ncl.edu.tw/tw/臺灣老照片圖集/影饗/庶民生活/2779-東門市場創立五十週年紀念)。該照片的說明指出,「新竹市東門市場創建於1900年,原名為新竹市場,是日、臺商人合資興建的民設市場。1910由新竹廳收回,改為官設市場。1930年改名為「新竹市東門消費市場」,戰後沿用其名至今,為新竹市最早設立之市場。此為東門市場創立五十週年時所攝。二樓的建築做了三層的牌樓,顯見其慶祝場面之浩大。牌樓上『推銷國貨,挽回權利』的字樣,不知透露著什麼訊息?」
現今的國家資訊基礎建設,在圖書資訊與政府資訊方面,除了硬體建設,也包括由公、私機構所完成的各種資料內容組織建檔與影像掃描,因此,為何此照片牌樓上會出現「推銷國貨,挽回權利」之文字,可以透過多種資料庫系統的資訊查詢,而得到可能的解答。以下是在國家圖書館「政府公報資訊網」與訂購之報紙資料庫系統中查詢所得到的相關紀錄報導;本文僅列舉部分資料之例,讀者可自行檢索查閱其他更多相關資料。
一、「政府公報資訊網」(http://gaz.ncl.edu.tw)
1. 國民政府公報,民國22年04月03日,「令行政院呈據實業部呈請任命該部北平國貨陳列館館長已明令照准任命由」。
2.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報,民國36年01月15日,「電各機關為項建設所用水泥應採用國貨,轉希知照」。
3. 臺灣省政府公報,民國36年06月18日,「轉抄重慶市參議會請倡用國貨一案」。
4. 臺灣省政府公報,民國36年08月08日,「中央舉辦全國國貨展覽會,希即轉飭所屬廠場逕洽參加展覽」。
5. 臺灣省政府公報,民國36年08月13日,「全國國貨展覽會定36年9月3日開幕」。
6. 臺灣省政府公報,民國36年09月04日,「全國國貨展覽會改定開幕日期」
7. 國民政府公報,民國36年10月09日,「36年度首都農產展覽會與全國國貨展覽會合併舉行」。
8. 臺灣省政府公報,民國39年03月03日,「為訂定『各省市在陷匪前商人搶運國貨至香港擬轉運來臺處理辦法』3項,公告週知」。
9. 臺灣省政府公報,民國39年03月30日,「為由大陸搶運至港轉運來臺之國貨准予加列家用磁器及夏布2種,公告週知」。
10. 臺灣省政府公報,民國39年04月10日,「為更正搶運國貨來臺附表內羽紗及天竺黃2項稅號,公告週知」。
11. 臺灣省政府公報 ,民國39年05月06日,「為由大陸搶運至港國貨運臺期限准予展延至39年5月15日止,公告週知」。
12. 臺灣省政府公報,民國39年05月13日,「為奉行政院令復關於搶運國貨來臺請減征進口稅一案,公告週知」。
13. 臺灣省政府公報,民國42年08月26日,「函臺北市議會准電響應建議提倡國貨一案核復,希查照」。
14. 臺灣省政府公報,民國46年07月11日,「令臺灣省政府各廳處局、各縣市政府(局)、各省立學校為各機關學校採購教育用品時,應儘量採購國貨,希遵照」。 1
5. 臺灣省政府公報,民國48年02月28日,「令臺灣省政府所屬各機關、各縣市政府(局)為採購物品應儘量採用國貨而利臺灣省工業,希遵照」。
16. 臺灣省政府公報,民國48年03月24日,「令臺灣省政府所屬各機關、各公營事業機關、各縣市政府(局)應儘量採用國貨而利臺灣省工業之發展,希遵照」。
17. 臺灣省政府公報,民國48年05月20日,「令臺灣省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各縣市政府(局)、公營事業機關為奉行政院令以各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應儘量採購國貨以節外匯一案,希遵照」。
18. 臺灣省政府公報,民國48年12月31日,「令各級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為各單位採購器材應優先採用符合國家標準之國貨,希遵照」。
二、報紙中之相關報導
1. 中央日報,民國37年07月05日 (19480705),「日貨傾銷 國貨可慮」。
2. 中央日報,民國37年10月08日 (19481008),「台國貨樣品展覽 定雙十開幕」。
3. 中央日報,民國38年12月17日 (19491217),「國貨在港展覽」(路透社,報導地:香港報導)。
4. 徵信新聞報(現名:中國時報),民國49年07月09日,國貨陳列館 正籌備設立 籌委人選推定並 設小組」。
5. 徵信新聞報(現名:中國時報),民國49年07月16日,設國貨館 組籌建會」。
6. 徵信新聞報(現名:中國時報),民國49年08月07日,國貨館建地 定臺泥舊址 預計十八個月後 建成」。
7. 徵信新聞報(現名:中國時報),民國49年08月31日,籌建國貨館 地點等決定」。
8. 徵信新聞報(現名:中國時報),民國49年09月09日,我國貨輪兩艘 將定期航台越」。
9. 徵信新聞報(現名:中國時報),民國49年11月28日,資金將更困難 鼓勵國貨消費方能造成繁榮」。(第五版)
10. 徵信新聞報(現名:中國時報),民國49年12月16日,水泥二百包以上 可逕向台泥洽購 台泥舊址興建大廈 二三四樓作國貨館」。
三、從相關報導與史料探討老照片「東門市場創立五十週年紀念」中的「推銷國貨,挽回權利」文字之緣由
從歷史大事紀來看,第一次國共內戰是民國16-26(1927-1937)年,第二次共內戰是民國34-39(1945-1950)年,八年抗日戰爭時期是民國26年7月7日盧溝橋事件至民國34年9月9日日本投降(1937.7.7-1945.9.9)。從公報檔案、以及新聞報導可知,在長期的內、外戰爭紛擾中,基於經濟理由,推廣愛用國貨,抵制日貨傾銷,是政府的重要政策。而在大陸淪陷前,為搶運國貨來臺,政府以關稅政策,幫助商人將民生物資自大陸轉香港運送來台。大陸淪陷後,並且對於由大陸搶運至香港的國貨之運臺期限,准予展延至民國39(1950)年5月15日止;該年的3月至5月期間有大量國貨自香港轉運臺灣。直至戰後十餘年的民國48年,政府且令臺灣省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各縣市政府、公營事業機關應遵行行政院令,儘量採購國貨以節外匯。更於民國49(1960)年組籌建國貨館之籌建會,鼓勵國貨消費,希望創造繁榮。 由此歷史可知,1950年正是政府輔助商人將大批國貨運抵臺灣之年。戰爭造成經濟問題,政府推動愛用國貨,除了幫助商人將運臺物資順利銷售,重要目的應也是不希望經濟大權被宰制,故於當年慶祝新竹東門市場創建五十周年紀念時,楬櫫「群策群力,救國救民」、「推銷國貨,挽回權利」之牌樓告示,宣導愛用國貨可以挽回經濟自主權。
資訊時代的數位典藏,促成各類資源的串聯,提供可供剖析歷史事件背景的整合資訊之機緣。本文僅是一個嘗試透過應用綜觀相關的文獻資料以試著探索歷史之例,提供大家參考並發掘數位典藏之間更多研究的可能。
其他推薦閱讀:
1. 張雨(民42.07.13)。國貨之光,中國一周,168,頁15。
2. 張瑞德(民88.06)。抗戰時期大後方工商業者的心態與行動,歷史學報,27,頁121-146。